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广州班在职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1-01-21 浏览: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韩大元教授任法学院院长。

课程设置

民商法专业课程(18门): 
中国特色社会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中国宪法学、民法总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规范、法学前沿、物权法、债和合同、侵权责任法、商法、婚姻法与继承法、劳动法、公司法、专业外语、法理学专题研究、知识产权法、刑法
 

师资力量

韩大元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许崇德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中国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学术 委员会主任,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会长、顾问,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 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分校校长、校党委会委员,北京联合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法学院院长,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 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山西大学、华侨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等兼职教授或者名誉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学 术委员会主任,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特邀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 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香港特别 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等职。
  孙国华
  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创建人和新中国马克思主义 法 理学科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同时亦是国内多所高校兼职或客座教 授。先后经历过国民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动荡年代,解放后还经历了大跃进、文革等特殊时期,饱经沧桑。1986年创建并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的法理学专业博士点,桃李满天下。
  吕世伦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前任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院资深院士,日本山梨学院大学客座教授,1985-1988年任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和第一任所长。
  胡锦光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
  程天权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主任。
  张志铭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
  李琛
  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理事。
  汤维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教育部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民事诉讼法研究所 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最高人 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厅副厅长(挂职,从2009年6月起)。
  朱力宇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范愉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
  杨晓青
  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Professor,MasterSupervisor,DoctorofLaws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AlonzoEmery,法学博士、助理教授JD,AssistantProfessor,哈佛大学法学博士HarvardLawSchool- JurisDoctor耶鲁大学政治学、建筑学双学士,StephenMarkLeonard,法学硕士、助理教授 MasterofLaw,Assistant,Professor
  另外邀请多位资深考试辅导专家进行授课。
 

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
 

学制学费

研修班学费收费标准:26000元/人/2年,班务管理、教材费及特色课程6000元。申请硕士学位者,论文指导答辩费按学校规定另行收取。

汇款信息

1、开缴费单后到校财务处缴费。收款方式:现金、刷卡(银联)均可。
2、银行汇款:将学费汇至中国人民大学统一账户。
户名:中国人民大学账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很行: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支行紫竹院分理处
特别说明:请务必在汇款单上特别注明"法学院GZ15班法学专业学费+姓名"。